2022年垂钓管理办法,2022镇平县关于实施2022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半岛·体育网页版入口 2023-11-02 10:07:21 92
2022年垂钓管理办法,2022镇平县关于实施2022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1、2022镇平县关于实施2022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2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22年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2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我县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四、在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五、全年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捞活动;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农业农村、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举报电话:镇平县农业农村局0377-65990216、65610168。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8日

2、2022年钓鱼新规定

成都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都不得行,电鱼、毒鱼、炸鱼,非法捕捞,钓鱼都涉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比如钩刺耙刺(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真(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还可能犯罪。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一: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

根据2022年5月末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表示全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二:禁用渔具有11类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是禁用11类渔具,具体包括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11类。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三:禁用捕捞有7种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是禁用7种捕捞,具体是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就是使用电力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使用有毒物质毒杀或毒晕渔获物进行捕捞、使用爆炸品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利用鱼类的趋光习性,用灯光诱集后进行捕捞、在钓具上增加可视设备,提高钓获效率等都是禁止的。

四川禁渔期新规定2022四: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需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

禁渔的措施:

(1)严禁捕捞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2)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捕捞。

(3)严禁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渔船非法载人载物。

(4)严禁“三无”船舶从事渔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3、2022年长江钓鱼新规定

长江禁渔期新规定:

(1)禁渔原则。划区分时,统一组织,分段分期实施的原则;

(2)禁渔范围,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的长江干流;

(3)禁渔时间,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

(4)禁渔对象,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刀鲚捕捞除外。

2021是以葛洲坝为界,分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政策,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禁渔是从云南省德钦县开始,至葛洲坝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初至4月底,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入海口,禁渔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初至6月底,从中午12点开始,到12点结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禁渔时间。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渔对象。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捕捞除外。在非禁钓区域,也要注意垂钓行为,一定要规范、文明开展垂钓活动并服从属地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要求,仅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如有下列垂钓行为将被视为生产性捕捞:

(一)采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钓具、钓法进行垂钓;

(二)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三)使用任何形式的可视性探鱼辅助渔具垂钓或锚鱼;

(四)使用船、艇、排筏、浮台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五)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

长江口实行禁捕,一旦有被定性为生产性捕捞的垂钓行为,将视情节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另外,如有钓友误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请立即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第一条

(一)禁渔原则。按照“划区分时,统一组织,分段分期实施”的原则,以葛洲坝为界,将长江分为两个江段,分时段实行禁渔,每个江段禁渔时间为3个月。

(二)禁渔范围。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

2022年长江钓鱼新规定如下:

1. 禁钓范围:全面禁止垂钓。

2. 禁钓时间:每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4、四川成都禁渔期规定2022年

成都今年的禁渔期到了,从事捕鱼行业的朋友们要注意了半岛·体育BOB官方网站,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具体详情见下文。

成都禁渔期成都市春季禁渔于3月1日正式开始,将持续到6月30日。

期间,成都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都不得行,电鱼、毒鱼、炸鱼,非法捕捞,钓鱼都涉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比如钩刺耙刺(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真(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还可能犯罪。

(一)在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扎巢取卵、挖沙取石作业等影响水生生物繁殖的活动;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收购、加工在天然水域捕捞的渔获物;

(三)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四)禁止制造、销售、宣传使用禁用的渔具。

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通告,对黄河禁渔期制度做出调整。根据通告,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即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

5、2022洱海钓鱼规定

大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指导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经州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生态调控时间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在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暂停生态调控工作的,须按要求暂停调控。

生态调控种类及规格要求

      4公斤以上鲢鱼、鳙鱼,3公斤以上鲤鱼,400克以上鲫鱼。

生态调控网具要求

      按照捕大留小的原则,大规格鱼类调控所用的三层刺网网目尺寸必须大于18厘米。禁止使用一切其他网具,严禁使用机动设施、密眼小拉网、地笼等对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破坏大的作业方式,一经查获,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取消调控资格,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生态调控区域

      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调控区域为除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沙坪湾等区域以外的洱海湖区。

生态调控船只数量

      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实行总量控制原则,总数为265艘,由国投集团试验示范和渔民有偿自愿报名参与。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生态调控办证相关要求

      (一)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实行入湖许可、有偿捕捞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办理辖区内的《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入湖许可证》;参与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需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4000元/船。

      (二)参与2022年洱海鱼类第二阶段生态调控的渔民须具备以下条件:大理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有经审验合格的铁质人力船;有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办证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

      (四)办证地点:环湖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五)洱海生态调控入湖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一证多船,一经发现,取消生态调控资格。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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